1、已抄过税的发票,不允许也无法作废了.只能走冲红重开程序.
2、销售方本月必须先作为正常发票做账、申报交税.
3、已开错的专用发票,看是否已交给购货方.
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相应处理,冲红后再重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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