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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核销的坏账如何做会计处理?


来源:江门恒企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23/11/11 10:57:00

答:首先通过核销坏账来进行会计分录:

借:坏账准备

贷:应收账款

坏账收回:

借:应收账款

贷:坏账准备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核销坏账什么意思?

根据税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企业实际发生应收账款坏账损失的,须经当地税务机关审核认可。取消上述审核认可后,对企业的应收账款,凡符合税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规定条件的,可以作为企业的坏账损失,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给予扣除。

企业在报送季度或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时,应就当期扣除的坏账损失的原因作出附加说明并提供有效的证明资料。

主管税务机关应在对纳税申报的审核评估时,就企业报送的上述资料,根据坏账损失税务处理的有关规定条件,进行认真审核。对原因不充分,情况不清晰,应实地调查了解、核实。

必要时可以要求企业重新举证,作出说明或进行公证。凡已扣除的坏账损失不符合规定条件,以及无法提供证明资料的,应作出纳税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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