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增值税的计算是销项减去进项就等于应交增值税,那么,进项越大,交税越少.
所以,要使税负达到一定标准,一是可以少抵进项税,这是最简单的一种办法,二是如果已经抵扣了,则可以进行进项税转出.转出是需要理由的,这种理由就是增值税条例规定的几种进项税不能抵扣的条件,如:(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五)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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