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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利润怎样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来源:茂名恒企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23/12/21 11:34:47

企业每年实现的净利润,首先弥补以前年度尚未弥补的亏损,然后应按下列顺序进行分配:

(1)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按本年实现净利润的一定比例提取的盈余公积金。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累计额已达到注册资本的50%时,可以不再提取。

(2)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比例由企业视情况而定。

(3)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企业如果发生亏损,可以用以后年度实现的利润弥补,也可用以前年度提取的盈余公积金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未弥补完的,不能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在提法定盈余公积金前不得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以前年度亏损怎样入账?

税法中企业“以前年度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最长不得超过5年。而在《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中规定,可弥补亏损在会计处理上视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应确认与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这样就因税法规定的计税基础和会计准则规定的账面价值间产生了暂时性差异,需要进行了所得税会计处理。

同时,由于新企业所得税法的实施,企业所得税法定税率的变化,也要进行账务处理。

如用本年实现的利润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不用出分录,因为以前年度的亏损已反映在"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的借方,当本年实现的利润结转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的贷方时,已自行抵补.

而用其他资金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如用"资本公积"弥补时借:资本公积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注意:用本年实现的利润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是否符合弥补的条件,要经税局核定批准.否则要将本年实现的利润交纳所得税后再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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