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财务人员在进行销售商品的会计处理时,首先要考虑销售商品是否符合收入确认的条件。企业销售商品应该同时满足以下5个条件。
1.企业把与商品所有权有关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同时转移给了买方,也就是说商品一旦售出,无论减值或毁损所形成的风险都由购买方来承担。
2.企业在销售以后不再对商品拥有管理权也无法实施继续控制。
3.销售的商品所形成的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
4.销售商品所形成的经济利益能够直接或间接地流入企业。
5.销售商品时已经发生的成本或将要发生的成本也必须能够可靠地进行计量。
只有符合收入准则所规定的上述五项确认条件的,企业才可及时确认销售收入并结转相关销售成本。
通常情况下,销售商品采用托收承付的方式,在办理妥托手续时确认收入;交款提货销售商品的,在开出发票账单收到货款时确认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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