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专项检查法
专项检查法又称重点检查法。是对出口企业某一时期内有关资料或对某一方面的经济业务进行的检查。通过事先分析资料发现疑点和线索,以及平时了解掌握的情况,有的放矢地进行检查的方法。通常用于对骗税案件检查,对某一类出口商品或某笔出口业务,以及某种贸易方式出口退税业务进行专题检查。重点检查法是出口退税检查工作中最常用的方法。其特点是突出重点,针对情况,收效较明显,而且节省人力和时间,可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2.全面检查法
全面检查法是对出口企业的各项退税会计凭证、账、表、票据 单证 等项目进行全面系统的检查,是对一定时期内某一出口企业涉及出口退税的各种资料进行的一种全方位的检查,能达到查清、查透的效果,但工作量大,较费人力和时间。一般在年度清算时选择一些重点企业进行。在检查时,一般可着手从“库存商品”、“自营出口销售收入”、“应收外汇账款”、“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等账和有关凭证报表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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