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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申报增值税怎么处理呢?


来源:惠州恒企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19/7/24 13:53:26

答:所谓增值税补充申报,就是在原来没有应交税额的基础上,减少进项税额抵扣,产生应纳增值税额,因为你之前可能通过网上申报或介质申报.

补充申报比较简单,直接将修改后有应纳增值税的增值税申报表拿到纳税服务大厅,大厅工作人员根据你修改后的申报表在他们的税收征收管理系统中进行修改.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第三条第(七)款规定:"纳税人在地税机关已申报营业税未开具发票,2016年5月1日以后需要补开发票的,可于2016年12月31日前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根据以上规定,建筑企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地税机关已申报营业税未开具发票的,应将缴纳营业税的完税凭证留存备查,并在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备注栏注明"已缴纳营业税,完税凭证号码xxxx"字样.纳税申报时,可在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当月,以无票收入负数冲减销售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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