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合伙人经营所得可以专项附加扣除
答:合伙人个税申报特殊性,合伙企业在税务上是个特殊的存在.
1、以企业为单位经营,但不交企业所得税
2、企业的利润分配到各合伙人头上后按经营所得交个税
3、律所合伙人的经营所得个税只能查账征收,不允许核定征收
4、合伙人的经营所得不属于综合所得,无需与工薪、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合并汇缴.
5、合伙人的经营所得,分季度预缴、年度汇缴
6、合伙人六个专项附加扣除,在预缴时不能扣除.但汇缴(B表)时可扣除.
7、一个合伙人即有经营所得,又有综合所得,可以扣除两份:费用减除、专项扣除、
相关知识: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专项附加扣除怎么扣除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取得经营所得的个人,没有综合所得的,计算其每一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在办理汇算清缴时减除.
因此,个体工商户可以在汇算清缴时申报专项附加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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