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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属于固定资产吗?


来源:佛山恒企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18/12/11 9:41:07

答:(财税[2014]75号)第三条的规定,对所有行业企业持有的单位价值不超过5000元的固定资产,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

因此,手机属于固定资产中的电子设备类,在会计核算时应该计入“固定资产”账户,账务处理如下:

借:固定资产-手机

贷:银行存款

然后按照税法规定的最低年限按月折旧(假如按照3年折旧,预计净残值率按照5%)

借:管理费用-折旧费

贷:累计折旧

不过,也有不少会计人士把它归之于低值易耗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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