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小规模纳税人发票不能为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开具普通发票。但如果在销售过程中,对方要求小规模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请税务机关代开。小规模纳税人有一个具体的认定标准,符合这个标准的纳税人会以查账征收、查定征收等方式征收税费。
因此,小规模纳税人不能开增值税普通发票(17%),只能到税务局代开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但如果小规模纳税人向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购货方要求销货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时,税务机关可以为其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有以下三点:
1、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纳税人,以及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者零售的纳税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简称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含本数,下同)的;“以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为主”是指纳税人的年货物生产或提供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占全年应税销售额的比重在50%以上。
2、对上述规定以外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的。
3、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4、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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