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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调整以前年度损益的正确操作


来源:佛山恒企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19/1/28 11:25:47

答:关于调整以前年度损益,其正确的处理方法如下:

2016年9月,审计部门在对某工业企业进行审计时发现,某公司误将2015年6月购入并于当月使用的一批已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办公设备记入“管理费用”账户,于是要求企业自行进行账务调整。

①借:固定资产60(万元)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60(万元)

②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5.7(万元)

贷:累计折旧5.7(万元)

③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13.575(万元)

贷: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13.575(万元)(企业所得税计算条件同案例一)

借: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13.575(万元)

贷:银行存款13.575(万元)

③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40.725(万元)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40.725(万元)

1、“本年利润”为所有者权益类账户,核算企业当期实现的利润。将上年度的损益调整计入后,会相应调增或调减当期利润,并影响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案例一中,企业将已作了纳税调整的损益直接计入该账户,必将导致重复计征所得税;而案例二中企业将未作纳税调整的损益直接计入该账户,又将导致漏计所得税。

2、企业对不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以前年度损益进行调整时,应记入“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账户。调整损益的同时未作纳税调整的,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账户的余额结转至“本年利润”账户,期末与当期利润一并纳税;调整损益的同时作了纳税调整的,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账户的余额结转至“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账户,以避免重复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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