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是普票,金税系统允许开具红票的情况下是可以的,否则不可以;
2、如果是专票,受票方抵扣前可以开具红票是可以的;但如果是售票方已经抵扣,则需要按照“税总货便函〔2017〕127号”规定的处理:“购买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已用于申报抵扣的,购买方可在新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
上一篇:小规模纳税人一定要做账吗?
下一篇:超过一年的增值税发票如何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