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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人士收到利息的会计分录应该如何做?


来源:梅州恒企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19/1/28 11:40:30

答:对于收到利息的会计分录,需要探讨以下三种情况:

1、如果收的是贷款利息,要计入“利息收入”科目,并计算缴纳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

2、如果是你单位自有资金的存款利息,应该计入“财务费用”科目;即:

借:银行存款

贷:财务费用

3、没有财务费用科目可以增加设置该科目。

收到银行存款利息,即银行存款增加,银行存款是资产类科目,资产增加为借方;利息支出和银行手续费等属于财务费用。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是冲减财务费用,费用减少,费用减少是贷方。

会计凭证:银行存款利息收入,从理论上,应做的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贷:财务费用

但在实际操作时,特别是使用财务软件时,可以做以下会计分录:

借:银行存款

借:财务费用-利息收入(红字) 《这里指冲减财务费用,所以用红字》

这样进行账务处理的理由是:无论是手工记账还是财务软件,在期末结转本期发生的财务费用时一般只合计财务费用的借方,合计后结转到本年利润。

期末结转会计分录:

借:本年利润

贷:财务费用(包括利息支出;利息收入[借记红字财务费用];银行手续费等。

如果按第一种方法《贷:财务费用》,在期末统计本期发生的财务费用(借方)时容易造成差错。《这时应注意把本期发生的财务费用(借方)减本期发生的财务费用(贷方)作为期末结转时的财务费用(借方)期末结转会计分录:

借:本年利润

贷:财务费用(这里应注意把本期发生的财务费用(借方)减本期发生的财务费用(贷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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