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母公司代为支付的一些费用,因为子公司还没有执照所以发票来的是子公司名字,可以这样处理:
(1)母公司根据发票复印件入账
借:其他应收款--子公司
贷:现金等
(2)子公司根据发票入账
借:管理费用等相关科目
贷:其他应付款--母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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