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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工程增值税发票单位一栏怎么填


来源:武汉仁和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23/5/28 11:06:44

【问】开工程增值税发票单位一栏怎么填?

【答】

1、不是汇总开具的,增值税发票没开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不能用。

2、汇总开具的发票,不可不填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但要在清单写明。

3、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按下列规定开具:

(1)项目填写齐全,全部联次一次填开,上、下联的内容和金额一致。

(2)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填写有误,应另行开具专用发票,并在误填的专用发票上注明“误填作废”四字。如专用发票开具后因购货方不索取而成为废票的,也应按填写有误。

(3)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不得加盖其他财务印章。根据不同版本的专用发票,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分别加盖在专用发票的左下角或右下角,覆盖“开票单位”一栏。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使用红色印泥。

(4)纳税人开具专用发票必须预先加盖专用发票销货单位栏戳记。不得手工填写“销货单位”栏,用手工填写的,属于未按规定开具专用发票,购货方不得作为扣税凭证。专用发票销货单位栏戳记用蓝色印泥。

(5)开具专用发票,必须在“金额”、“税额”栏合计(小写)数前用“¥”符号封顶,在“价税合计(大写)”栏大写合计数前用“”符号封顶。购销双方单位名称必须详细填写,不得简写。如果单位名称较长,可在“名称”栏分上下两行填写,必要时可出该栏的上下横线。

【相关知识】

开工程款发票有什么规定?

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

因此,公司在支付工程款时应当索取发票.

按照《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建筑业劳务的纳税地点为建筑业劳务发生地缴纳营业税,因此,施工单位应当在建筑项目所在地开具发票或向建筑项目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请代开发票.

代开发票的流程和资料要求:

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的,当场办结.

税务机关采取"先缴税、后开发票"办法,普遍采用一窗式服务,即,一个窗口完成缴税、代开发票事项.

综合税率大约在5.8%左右,各地不一.

纳税人到建筑项目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办税服务大厅领取并填写《代开发票申请表》一份二、纳税人应提供资料1.需出示的资料1)申请代开发票人的合法身份证件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复印件2.需报送的资料

1)付款方对建筑劳务品名、单价、金额等出具的书面确认证明,或建筑安装合同;

2)异地施工的,施工单位机构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开具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税务机关承诺时限提供的资料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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