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企业所得税〉对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规定比较明确。请问对的外商投资企业广告费有什么规定?如什么样的费用能入广告费、业务宣传费等?入这两种费用的发票有什么要求等?
现在外商投资企业经常有许多类似广告行为的促销活动,请问这些活动产生的费用应入交际应酬费还是广告费:1)举办大型的酒会,所取得的发票为餐费、会议费等2)向客户送促销礼品。两种方式:其一请专门公司制作带有公司标记的礼品,取得的发票为"制作费"等;其二:到商店大批量购买,所取得的发票为"礼品"等。
答:现有法规并未对外商投资企业的广告费支出做具体的规定。参照有关法规,提出如下意见:
(1)举办大型酒会,所取得的发票为餐费、会议费等应计入交际应酬费。
(2)请专门公司制作带有公司标记的礼品,取得的发票为"制作费"以及到商店大批量购买,所取得的发票为"礼品"等费用也应计入交际应酬费。但是这些所购的礼品由于是无偿赠送他人,按规定应缴纳增值税,且不得开具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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