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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合作建房的税务处理怎么做?


来源:黄石仁和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19/7/30 8:58:06

答:

合作建房取得收益方式属于产品分成方式.产品分成是指多家企业合作生产经营过程中,合作各方对合作生产出的产品按照约定分配,并以此作为生产经营收入.《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采取产品分成方式取得收入的,按企业分得产品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其收入额按产品的公允价值确定."开发产品分给股东或者投资者,作视同销售处理.会计上分回开发产品未作收入,而税法要求作收入处理,因此作纳税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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