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式一:企业当年实现的税后净利润,应按国家规定的顺序进行分配。如果企业发生亏损,应按规定程序进行弥补,如属年度亏损可以用下一年度的利润进行弥补。
下一年度利润不足弥补的,可以在5年内延续税前弥补;5年内不足弥补的,应当用税后利润弥补。企业发生的年度亏损以及超过用利润抵补5年期限的,还可以用企业的公积金弥补。如果企业以前年度亏损未弥补完,不得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在提取盈余公积金以前,不得向投资者分配利润。
方式二:未分配利润如果是借方余额,可以一直挂帐。如果使贷方余额,可以进行利润分配。
企业的法定盈余公积,要按照税后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已达注册资本的50%时可以不再提取。
提取分录:借: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贷:盈余公积--法定盈余公积 同时 借:利润分配一未分配利润 贷:利润分配一法定盈余公积.
方式三:未分配利润可以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提取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提取储备基金、提取企业发展基金、利润归还投资、补充流动资本;未分配利润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通过可以转增资本金或进行利润分配的。也可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如没有进行处理(分配或转增资本以及其他处理)可不进行帐务处理的,直接把未分配利润的余额结转下年。
上一篇:定额征收个体户要不要建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