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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普通发票数量没有写能报销吗?


来源:十堰仁和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19/3/18 12:01:34

增值税发票开具注意事项.

2017年7月1日起,开具增值税发票时:

1.必须填写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

2.发票内容必须按照实际销售情况如实开具.

3.不能根据购买方要求填开与实际交易不符的内容.

4.不能笼统开具办公用品、食品等名称的发票.

5.开具汇总办公用品、食品等发票,必须附上税控系统开出的《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清单》,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例如:在商场买了几支签字笔,几本笔记本.

7月1日之前,笼统开具"办公用品"名称的发票;

7月1日之后,发票上必须把商品名称、型号、数量都打印出来.

6.7月1日起开具培训会议清单,必须由酒店系统或销售系统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不再接受系统外开具的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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