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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未收回包装物押金会计处理解释


来源:十堰仁和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19/7/31 9:17:16

1、没收逾期未退的押金不属于企业日常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比照无法收回的应付账款处理,计入“营业外收入”

2、税法规定:

(1)因逾期未收回包装物不再退还的押金,应按所包装货物的适用税率计算增值税款。

①“逾期”是指按合同约定实际逾期或以l年为期限。

②包装物押金是含税收入,在并人销售额征税时,需要先将该押金换算为不含税收入,再计算应纳增值税款。

(2)因逾期未收回的包装物不再退还的或者已收取的时间超过12个月的押金,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缴纳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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