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新闻详情

预付账款由于税率改变怎么做?


来源:荆门仁和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19/6/19 7:32:56

答: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规定,采用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当天.

因此如果应税行为发生在4月30日之前,开票人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收款日期是在4月30日前还是5月1日后来判断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如果属于前一种情况,即使实际上是5月1日后才收到货款,也需按照原税率开具发票;如果属于后一种情况,则应按照新税率开具发票,如果纳税人在4月30日前提前收到了货款,仍然应按照原税率开票.


上一篇:发出商品缴纳企业所得税怎么做处理?

下一篇:在建工程进项税分期抵扣分录

  咨询老师  拨打电话  网上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