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份企业给部队提供建筑安装工程劳务,是否可以享受免征营业税的优惠政策?
【解答】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军队系统若干营业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01]187号)的规定,单位和个人承包国防工程和军队系统的建筑安装工程取得的收入,凡属2001年1月1日以前开工的项目,继续执行原免征营业税的政策,2001年1月1日(含)以后新开工的项目,恢复征收营业税。
贵单位工程属于2001年之后所以需要缴纳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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