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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年的暂估入库税务会如何处理


来源:南宁恒企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19/5/22 10:11:14

将原来暂估的分录红字冲销后,在根据发票的规矩记账。

原材料入库未取得发票暂估入账,一般暂估入账的标准成本要等于实际成本,如果暂估入账的标准成本不等于实际成本并差异率较小,根据重要性原则。

不作为税法与会计的差异,进行纳税调整。但是如果该差异额较大(如差异率10%)应当作为差异进行调整。一般企业暂估入账的价值或标准成本制定时,要低于实际成本。

这样可以避免虚减利润的问题。企业在制定与所得税有关的制度时要偏向税务方面,即对税务有利方面。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2012年第15号,六、关于以前年度发生应扣未扣支出的税务处理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对企业发现以前年度实际发生的、按照税收规定应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而未扣除或者少扣除的支出,企业做出专项申报及说明后,准予追补至该项目发生年度计算扣除,但追补确认期限不得超过5年。

企业由于上述原因多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可以在追补确认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款中抵扣,不足抵扣的,可以向以后年度递延抵扣或申请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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