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在2015年的2月份申报2014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是可以的,税法并没有强制性规定。
2、在2015年的2月份申报2014年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归属期由公司决定。如果在公司2014年已经计提并进入了相应的成本费用,到2015年2月才发放,就应该归属于2014年;如果在2015年才计提并发放,那自然就是属于2015年了。
3、2014年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如果已经在2014年进入了成本费用,那么最迟应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完成前发放并进行相应申报,否则必须进行调整。如果进入了2015年的成本费用,那么应该可以到2016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完成前发放并进行相应申报,否则必须进行调整。
4、以上第3关于归属期的问题,各地税务机关可能会有所不同,最好先找当地主管的税务机关咨询清楚,以免日后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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