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情况而定,有退回、报销、作废三种情况。
①退回:单据不齐(应附而未付)、签字不全,退回报销人补充完善。
②报销:完全符合要求则直接报销;如果单据齐全,签字齐备,只是个别票据不能报销,则不能直接涂改报销金额,也不应退回报销人重新填报、重新走签字流程,而应在报销单上写“核报金额XX元”后报销。
③作废:如果报销人弄虚作假,经核实后,则直接作废,不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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