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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和个人承担的社保计提会计处理


来源:北海恒企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19/3/13 10:25:48

答:根据会计准则,对于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费应计入“其他应付款——社会保险费(养老、医疗、失业保险)”科目,单位承担部分应计入“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科目。

根据会计准则,对于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费应计入“其他应付款——社会保险费(养老、医疗、失业保险)”科目,单位承担部分应计入“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科目。

对于单位和个人承担的社保计提,其会计处理如下:

现在的社会保险是当月的保险当月缴纳,月头缴纳时会计分录为: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单位部分)

其他应收款--社会保险费(个人部分)

贷:银行存款

月底计提会计分录为:

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制造费用---社会保险费(单位部分)

贷: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单位部分)

个人部分从工资中扣回时,会计分录为: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应发数)

贷:其他应收款--社会保险费(个人部分)

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库存现金/银行存款 (实发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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