狭义的票据行为专指以设立票据债务为目的的行为,只包括票据签发、背书、承兑、保证、参加承兑等。
1、出票:出票人签发票据并将其交付给收款人的行为。
2、背书:收款人或持票人为将票据权利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一定票据权利授予他人行使而在票据背面或者粘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行为。
3、承兑:汇票付款人承诺在汇票到期日支付汇票金额并盖章的行为。
4、保证:票据债务人以外的人,为担保特定债务人履行票据债务而在票据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盖章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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