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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认定


来源:贵港恒企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23/5/15 10:05:05

(1)货币性资产与非货币性资产区分

①货币性资产:是指企业持有的货币资金和将以固定或可确定的金额收取的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以及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等。

②非货币性资产:是指货币性资产以外的资产。

(2)商业实质的判断

①换入资产的未来现金流量在风险、时间和金额三方面中至少有一方面与换出资产显著不同;

②换入资产与换出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不同,且其差额与换入资产和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相比是重大的。

上述两个条件必须满足其一才可认定交换具有商业实质。

关联方关系的存在可能导致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

(3)涉及补价情况下的认定标准

如果货币性资产比例低于25%,则属于非货币性资产交换;高于25%(含25%)的,视为货币性资产交换,作为一般的购入和出售交易进行处理。

对于货币性资产支付方:

支付的货币性资产/换入资产公允价值(或换出资产公允价值+支付的货币性资产)<25%

对于货币性资产收取方:

收到的货币性资产/换出资产公允价值(或换入资产公允价值+收到的货币性资产)<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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