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的勾稽关系体现
1、平衡勾稽关系。资金平衡表分左右两方,一方反映资金占用,另一方反映资金来源,两方必须保持平衡。
2、对应勾稽关系。根据复式记账法对每项经济业务用相等金额在两个或两个以上互相关联的账户中登记,表明资金运动的来龙去脉以及相互对应关系固定不变。
3、和差勾稽关系。报表中的有些勾稽关系表现为一个指标等于其他几个指标的和或者差。
4、积商勾稽关系。报表中有些勾稽关系表现为一个项目等于其他几个项目的积或商。
5、动静勾稽关系。专用基金及专用拨款表等为“动态表”而资金平衡表为“静态表”。“静态表”与‘动态表”所反映的某些指标具有一致性,由此在报表中形成勾稽关系。
6、补充勾稽关系。报表中反映的某些指标,为了解它的明细核算资料和计算,依据另设项目或表式加以补充说明。
勾稽关系实现的功能点
1、 增加勾稽关系前置条件,只有报表满足前置条件时,才进行勾稽关系检查
2、 勾稽关系分为合法性和合理性检查。必须通过合法性勾稽关系的报表才能上报,而合理性检查不通过时,仍可以上报或加批注后可以上报。
3、 勾稽关系分配到模板,使合并报表和个别报表可分别适用不同的勾稽关系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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