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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租集体土地建房用交房产税吗


来源:来宾恒企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19/9/23 10:06:2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及相关规定,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以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房屋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产权属于集体所有制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

对于公司租集体土地建房,应该缴纳房产税。

对于租用集体土地是否需要将地价计入房产原值征收房产税,目前一些地方规定如下:

《江苏省常州地方税务局关于执行 财税[2010]121号 文件第三条政策相关口径的通知》( 常地税一便函[2011]10号 )规定,对租入、借入他人土地建房,且不作土地使用权核算的,不需要将地价计入房产原值征收房产税。

《厦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将地价并入房产原值征收房产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厦地税函[2011]8号 )规定,纳税人自建的房产所占用的土地是以租入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其支付的租金应并入房产原值;如果以租入方式取得的是集体土地使用权的,其支付的租金可暂不并入房产原值。上述租金以合同约定的总金额为准。

由于各地政策不同且经常变化,上述文件的时效性可能有偏差,在实务执行时建议向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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