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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全国会计资格考试《经济法基础》答疑(上)


来源:西安恒企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16/5/5 19:42:12

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备考工作已经全面展开,小伙伴们在复习备考过程中有没有遇到什么困惑呢?下面西安恒企会计培训学校小编为大家汇总了小伙伴们在学习全国会计资格考试 辅导教材《经济法基础》时拿不定主意的一些问题,帮大家加以区分。

1.教材第3页,法的特征中,利得性与利导性有什么区别?

解答:含义一样。

2.教材第177页,最后一段,进口货物不区分纳税人,一律按适用税率计算纳税,这种说法对吗?

解答:对。我国税法规定,纳税人进口货物,按照组成计税价格和规定的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任何税额(在计算进口环节的应纳增值税税额时,不得抵扣发生在我国境外的各种税金)。

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比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高,是因为一般纳税人在计算应纳税额时,允许抵扣进项税额,而进口环节,对于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均无可抵扣的税款,所以,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在进口环节均按照适用税率缴纳进口增值税。

也就是说,不管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只要是通过海关进口货物,就要按规定缴纳进口增值税,并且税率是统一的,不区分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征收率是确定小规模纳税人应交增值税的时候使用的,跟海关进口增值税没有直接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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