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作为员工的一种福利,具有财产性,属于财产性利益。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在员工离职后给员工多买一个月的社保,符合不当得利的性质
从法律上讲,该员工不应当获得社保,而因为你们公司的失误给缴纳了,属于该员工的不当得利,公司有权追回。
如果你确实给员工多缴纳了社保费用,是可以申请退回,你可以到社保网站上,下载打印一张《社会保险业务申报表(申报表1、特殊业务专用)》,在其中退帐处打钩,并在下面的说明处进行说明,盖章后送社保柜台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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