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转让应收票据是指持票人因偿还前欠货款等原因,将未到期的商业汇票背书后转让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业务活动。
(2)企业可以将自己持有的商业汇票背书转让。背书是指持票人在票据背面签字,签字人称为背书人,背书人对票据的到期付款负连带责任。
在了解应收票据特点和分类的基础上,应该重点加强对应收票据贴现和转让的管理,降低应收票据的风险。
上一篇:开负数发票的情形及方法
下一篇:票据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