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行《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三)项规定,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按照此项规定,该企业似乎可以按取得的普通发票票面金额的13%抵扣进项税额。
上一篇:商誉减值的方法有哪些?
下一篇:农产品销售发票抵扣有什么涉税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