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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金开具的增值税专票可以进项抵扣吗?


来源:内江恒企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19/9/26 10:05:18

《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规定:“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如果损失属于非正常损失,是因管理不善造成的,则应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但收到的各种赔偿金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因此,赔偿金开具专用发票进项税能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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