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票据的无因性,银行在支付票据时是要审查票据的形式,如果不符合,其可以拒付.而票据的追索权的行使是在票据的形式符合票据的规定下行使,因为这张票据存在问题所以难以行使追索权,但这不影响甲与其前手之间的合同权利,甲仍可以要求其前手依合同应承担的给付义务.
付款请求权
是指持票人向汇票的承兑人、本票的出票人、支票的付款人出示票据要求付款的权利,是顺序权利,又称上要票据权利.行使付款请求权的持票人可以是票据记载的收款人或较后被背书人; 担负付款请求权付款义务的主要是主债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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