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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调整增加额有哪些


来源:凉山西昌恒企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22/12/2 19:11:45

纳税调整增加额包括

①超过税法规定标准的工资支出

②超过税法规定标准的业务招待费

③税收滞纳金、罚款、罚金

④非公益性捐款支出(如各种费用)等

例1:某服装厂当年税前会计利润为40万元,适用的所得税率为25%,本年度取得的国债利息收入为1万元,该厂对固定资产折旧采用直线法,本年折旧额为6万元,按照税法规定采用双倍余额递减法,本年折旧8万元,则企业当年应交的所得税为:

应纳税所得额=40-1-2=37(万元) 本年应交所得税=37×25%=9.25(万元)

例2:某服装厂2008年度按企业会计准则计算的税前会计利润为19 700 000元,所得税税率为25%.当年按税法核定的全年计税工资为2 000 000元,雅戈尔服装厂全年实发工资为2 200 000元,经查,雅戈尔服装厂当年营业外支出中有100 000元为税收滞纳金.假定雅戈尔服装厂全年无其他纳税调整因素.

应纳税所得额=19700000+22000000-2000000+1000000=20000000(元)

当期应交所得税额=20000000×25%=50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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