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增值税
1.免税项目;
2.即征即退项目;
3.营改增过渡期间的优惠。
(二)营业税
1.个人转让住房——普通与非普通住房的区别
2.个人出租住房——3%×50%
3.个人赠与住房——(四种情形:教材164页第24条)
(三)关税
1.法定减免
2.特定减免
(四)资源税
1.开采原油过程中用于加热、修井的原油,免税。
2.铁矿石资源税减按80%征收。
3.尾矿再利用不征收资源税。
4.地面抽采煤层气暂不征收资源税。
5.对低丰度油气田资源税暂减征20%。
6.对深水油气田资源税减征30%。
9.对衰竭期煤矿开采的煤炭,资源税减征30%。
10.对充填开采置换出来的煤炭,资源税减征50%。
【注意】纳税人开采的煤炭,同时符合上述减税情形的,纳税人只能选择其中一项执行,不能叠加适用。
【相关链接】征税时与城建税具有的相同规则:进口不征、出口不退。
(五)土地增值税
1.增值率20%以下;(注意必须是普通住宅)
2.个人互换住房
3.投资联营(涉及一方为房地产开发企业除外)
4.合作建房自用
5.兼并转让
6.征用收回
7.城市规划、建设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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