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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项税转出的凭证


来源:凉山西昌恒企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19/6/14 8:54:45

进项税转出的凭证:

借:在建工程、应付福利费、管理费用等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企业购进的货物发生非常损失(非经营性损失),以及将购进货物改变用途(如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等),其抵扣的进项税额应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转入有关科目,不予以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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