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航天信息中心开取的发票的会计分录如下:
1、借:固定资产/管理费用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贷:银行存款
2、根据财税《2012》15号规定:增值税纳税人2011年12月1日以后缴纳的技术维护费(不含补缴的2011年11月30日以前的技术维护费),可凭航天信息中心技术维护服务单位开具的技术维护费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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