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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剩余价值有哪些计算方法


来源:随州仁和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22/3/21 17:08:15

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时间超过12个月的,价值达到一定标准的非货币性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固定资产是企业的劳动手段,也是企业赖以生产经营的主要资产。从会计的角度划分,固定资产一般被分为生产用固定资产、非生产用固定资产、租出固定资产、未使用固定资产、不需用固定资产、融资租赁固定资产、接受捐赠固定资产等。

固定资产折余价值=固定资产原值—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原值反映企业在固定资产方面的投资和企业的生产规模、装备水平等。它还是进行固定资产核算、计算折旧的依据。指企业、事业单位建造、购置固定资产时实际发生的全部费用支出,包括建造费、买价、运杂费、安装费等。企业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时,以月初应提取折旧的固定资产账面原值为依据,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照提折旧。

固定资产折旧是指在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确定的方法对应计折旧额进行系统分摊。使用寿命是指固定资产的预计寿命,或者该固定资产所能生产产品或提供劳务的数量。应计折旧额是指应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的扣除其预计净残值后的金额。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

折余价值反映企业在固定资产方面实际占用的资产总额及企业资产的构成情况,用原值和净值比较,能从总体上了解企业固定资产的新旧程度,企业的潜在能力和企业的素质,是投资者决策的重要依据。

要注意的是,折余价值指的是净值,而不是净残值。固定资产净残值是在新增固定资产时,用固定资产原值乘以预计净残值率计算出来的。它主要用于计算固定资产折旧额。

二、固定资产的计价基础有哪些?

固定资产按历史成本、重置完全价值和净值计价。

1。《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规定,固定资产应当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2。按历史成本计价。历史成本亦称原始购置成本或原始价值,简称。是指企业购置某项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一切合理的必要支出。这种计价方法具有客观也可验证性的特点,因而是固定资产的基本计价标准。

3。按净值计价。固定资产净值亦称为折余价值,是指固定资产原始价值减去已提折旧后的净额。它可以反映企业实际占用在固定资产上的资金数额和固定资产的新旧程度。这种计价方法主要用于计算盘盈、盘亏、毁损固定资产的溢余或损失。

4。重置完全价值亦称为现实重置成本,它是指在当时的生产技术条件下,重新购建同样的固定资产所需要的全部支出。按现实重置成本计价,虽然可以比较真实地反映固定资产的现实价值,但也带来了一系列的其他问题,会计实务操作也比较复杂。因此,这种方法仅在确定清查财产中盘盈固定资产的价值时使用,或在对报表进行补充、附注说明时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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