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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税滞纳金是怎么算的?


来源:恩施仁和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19/6/19 7:54:17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纳税人未按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加收滞纳金的起止时间,为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税款缴纳期限届满次日起至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实际缴纳或者解缴税款之日止.(假日包括在内)滞纳金的计算方法是:应纳滞纳金=滞纳税款×滞纳天数×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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