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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变更一般纳税人方法攻略及注意事项


来源:贵阳恒企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19/5/18 9:11:34

答:对于小规模变更一般纳税人,其方法主要如下:

一、公司成立时,主动申请认定为一般纳税人,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纳税人一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此类情况就不涉及本PPT的后续操作;

二、公司成立时,处于筹备期,根据公司的经营状况,认定为小规模,在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连续12个月(非自然年),超过以下标准时,需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1)从事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为500万元;

(2)从事货物生产或者提供应税劳务(修理修配劳务)的为50万元;

(3) 除本条第一、二款规定以外的为80万元(主要为商业零售、批发企业)。

同时,对于小规模变更一般纳税人,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1.《税务登记证》副本;

2.财务负责人和办税人员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3.会计人员的从业资格证明或者与中介机构签订的代理记账协议及其复印件;

4.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者租赁协议,或者其他可使用场地证明及其复印件;

5.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有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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