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定,合同总价款为25000万元,房地产企业采购钢材所支付价款在工程结算时,按拨付钢材时的市价从工程结算款中扣除,共计抵付工程结算款5500万元,其他条件不变.此合同为包工包料合同,建设单位购买的材料实质上是将所购钢材转售给建筑安装公司,再将所售价款支付工程结算款.建筑安装公司营业税处理不变.房地产企业销售钢材,按规定缴纳增值税.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假定,房地产企业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应纳增值税为:5500÷(1+3%)×3%=160.19(万元).其会计处理如下:
1.建筑安装公司会计处理:
建筑安装公司收到钢材时
借:原材料 5500
贷:应收账款 5500
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时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5500
贷:原材料 5500
确认合同收入时
借:主营业务成本? 21000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4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25000
计提营业税金时: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750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750
2.房地产企业会计处理:
钢材采购时
借:原材料 5000
贷:银行存款 5000
出售钢材时
借:开发成本 5500
贷:应付账款 5500
借:应付账款 5500
贷:其他业务收入 5339.81
应缴税费--应交增值税 160.19
借:其他业务成本 5000
贷: 原材料 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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