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新闻详情

发票当月认证未申报抵扣还能申报抵扣吗


来源:合肥恒企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19/8/31 8:30:37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17号)第一条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第三条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以及海关缴款书,未在规定期限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申报抵扣或者申请稽核比对的,不得作为合法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得计算进项税额抵扣。

根据上述规定,当月认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当月必须申报抵扣,否则以后月份不允许抵扣。


上一篇:二手房过户需要交印花税和契税吗

下一篇: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抵扣认证时间是多少天

  咨询老师  拨打电话  网上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