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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销商品视同买断会计分录


来源:广州仁和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23/12/22 10:35:17

⒈视同买断方式的代销指由委托方和受托方签订协议,委托方按协议价收取所代销的货款,实际售价可由受托方自定,实际售价与协议价之间的差额归受托方所有的销售方式。

⒉如果委托方和受托方之间的协议明确标明,受托方在取得代销商品后,无论是否能够卖出、是否获利,均与委托方无关,那么委托方和受托方之间的代销商品交易,与委托方直接销售商品给受托方没有实质区别,在符合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条件时,委托方应确认相关销售商品收入。

⒊视同买断的代销方式的会计处理实例

例如:A企业委托B企业销售甲商品100件,协议价为100元/件,该商品成本60元/件,增值税率17%.A企业收到B企业开来的代销清单时开具增值税发票,发票上注明:售价10000元,增值税1700元。B企业实际销售时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上注明:售价12000元,增值税为2040元。

⑴A企业应作如下会计分录:

①企业将甲商品交付B企业时:

借:应收账款──B企业 117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700

同时确认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6 000

贷:库存商品  6 000

②收到B企业汇来的货款11 700元时:

借:银行存款 11 700

贷:应收账款──B企业 11 700

收回委托加工物资的成本核算

一般纳税人,收回委托加工物资直接销售和继续用于生产的,增值税进项税都可以抵扣。 相关帐务处理如下所示:

1、如果委托方收回加工后的材料用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帐务

处理如下:

(1)支付加工费

借:委托加工物资

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2)加工材料入库

借:原材料(还要把加工材料成本加入)

贷:委托加工物资 (还要把加工材料成本加入)

2、如果委托方收回加工后的材料直接用于销售,帐务处理如下:

(1)支付加工费

借:委托加工物资 (将代扣代交的消费税计入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成本)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2)加工材料入库

借:原材料 (还要把加工材料成本加入)

贷:委托加工物资 (还要把加工材料成本加入)

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进项税不能抵扣,将进项税计入材料的加工成本中。会计分录同上,只要取消“应交税费--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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