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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增值税征收范围是怎样的?


来源:深圳仁和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23/12/22 10:37:36

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包括销售(包括进口)货物,提供加工及修理修配劳务。其中包含特殊项目和特殊行为:

一:特殊项目

1、货物期货(包括商品期货和贵金属期货);——货物期货交VAT,在实物交割环节纳税;

2、银行销售金银的业务;

3、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业务;

4、寄售业销售委托人寄售物品的业务;

5、集邮商品的生产、调拨及邮政部门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销售集邮商品的业务。

二、特殊行为-视同销售:以下八种行为在增值税法中被视同为销售货物,均要征收增值税。

1、将货物交由他人代销;

2、代他人销售货物;

3、将货物从一地移送至另一地(同一县市除外);

4、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5、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对其他单位的投资;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7、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职工福利或个人消费;

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增值税不允许抵扣的情况有哪些?

不准抵扣的进项税额,依据增值税暂行条例以及全面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的规定,具体是:

1、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混用固定资产可抵扣进项税额)

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2、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3、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4、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5、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6、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实行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的简易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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