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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实务必备知识点


来源:东莞仁和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22/11/16 17:06:29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距离截止日期越来越近了,为了帮助大家顺利度过汇算清缴期,帮大家将汇算清缴期间注意要点整理如下,供参考。

汇算清缴的申报时间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是指纳税人在纳税年度终了后规定时期内,依照相关政策规定自行计算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和应纳所得税额,根据月度或季度预缴的所得税数额,确定该年度应补或者应退税额,并填写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提供有关资料、结清全年企业所得税税款的行为。申报时间为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5月31日。

需进行汇算清缴的纳税人

凡在2016年度内从事生产、经营(包括试生产、试经营),或在该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查账征收和核定征收纳税人,无论是否在减税、免税期间,也无论盈利或亏损,均应办理2016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实行跨地区经营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总分机构纳税人,由总机构汇总计算企业年度应纳所得税额,扣除总机构和各分支机构已预缴的税款,计算出应缴应退税款,按照《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规定的税款分摊方法计算总机构和分支机构的企业所得税应缴应退税款,分别由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就地办理税款缴库或退库。

纳税人如何进行汇算清缴

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主要通过网厅或办税服务厅完成汇算清缴申报。需要注意的是,在网上申报系统撤销申报表时,需连同对应的财务报表和关联申报表一同撤销。同时纳税人务必在征期内修改申报表并重新上传,当接收到申报成功的结果时证明当前征期申报已完成。

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纳税人

纳税人应当自行判断是否符合税收优惠规定的条件,凡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应按照规定不迟于年度汇算清缴纳税申报时向税务机关履行备案手续,并妥善保管留存备查资料。

企业发生资产损失的情形

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应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后方能在税前扣除。

(一)清单申报扣除资产损失流程

直接填报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附表A105090表《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进行资产损失清单申报。

(二)专项申报扣除资产损失流程

在市国税局网上办税服务厅“所得税涉税事项”页面下,点击年度申报附送资料,根据资产损失的不同类型,上传相关资料的影印件,并将资产损失网上申报回执作为凭据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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