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收付现金时,必须面对当事人点清金额,最好是能够与第三人进行核对后在收付。
2、对于需要报销的发票,如果与单位不一致,大小写金额不匹配,发票被涂改,发票上没有收款单位或是收款人的章,或者发票与支票的入账不一致,都不能够接受此类发票,需要补办好之后再进行处理。
3、报销单位必须先签字后付款;付款收据应先付款然后盖章;付款收据应加盖印章。
4、如果付款收据由他人接管,则应签署代表姓名,不得代签姓名;代表不是该单位的雇员,则应标明与被联系人的关系及其联系地址。
5、营业外收入应以处理单位的支付单位为基础,收到付款后应开立财务收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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