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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日常财务实务处理


来源:耒阳恒企会计培训学校时间:2022/12/26 10:24:06

(一)合作社开具发票注意事项

农民专业合作社要分清是否为免税农产品,具体品目参见《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财税字〔1995〕52号)。如出现非免税范围的产品,应当按照规定税率开具增值税发票。

(二)增值税进项抵扣凭证问题

——从蔬菜合作社购进农产品是否可抵扣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的免税农产品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0%的扣除率抵扣进项税额。除此之外,购进农产品允许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9%的扣除率抵扣进项税额。

注意:取得合作社外购蔬菜(非自产)开具的免税普通发票不能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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